- 健保署最後修訂
- 115/8/1
- 本站最後更新
- 最後核對
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9.137.Cabazitaxel(如 Cabazred):(115/8/1) 1.與prednisone或 prednisolone併用,治療對荷爾蒙無效的轉移性前列腺癌(mCRPC), 且已接受過docetaxel 治療者,須完全符合下列條件: (1)曾經接受過docetaxel 至少3個療程。 (2)曾經接受過新型荷爾蒙藥品(abiraterone、apalutamide、darolutamide 和 enzalutamide)治療後惡化。 (3)ECOG≦1。 2.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。 (1)初次申請時需檢附病理報告、使用雄性素去除療法紀錄,系列 PSA和睪固酮數據及3 個月內影像報告。 (2)再申請時PSA值未超過治療前,且影像學證據尚無疾病進展者,可以繼續使用。 (3)下降達最低值後之持續追蹤出現 PSA較最低值上升50%以上且 PSA≧2ng/mL,則需停 藥,但影像學證據尚無疾病進展者,可以繼續使用。 3.總療程以7個療程為上限。 4.不得與新型荷爾蒙藥品或 olaparib合併使用。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115/8/1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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