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健保署最後修訂
- 105/8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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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# Exemestane 9.1.1.Exemestane(如 Aromasin Sugar Coated Tablets):(88/11/1、90/10/1、 99/6/1、105/8/1) 1.限停經後或卵巢切除後,且女性荷爾蒙受體(estrogen receptor)陽性之晚期乳癌病 患,經使用 tamoxifen 無效後,方可使用。 2.具有雌激素受體陽性之停經婦女,使用 tamoxifen 至少兩年之高危險早期侵犯性乳 癌的輔助治療,且不得與 tamoxifen 或其他 aromatase inhibitor 併用。使用時需 同時符合下列規定:(105/8/1) (1)病歷上應詳細記載手術資料、病理報告(應包含 ER、PR 之檢測結果且無復發現 象)。 (2)本案藥品使用不得超過三年。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88/11/190/10/199/6/1105/8/1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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