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站最後核對日期:

Ixazomib

商品例:Ninlaro

健保署最後修訂
112/4/1
本站最後更新
最後核對

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
# Ixazomib

9.77. Ixazomib (如 Ninlaro):(109/3/1、112/4/1)
1.與 lenalidomide 及 dexamethasone 合併使用於先前已接受至少一種治療失敗之多發性
骨髓瘤病患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1)體能不適合(unfit)化療標靶注射治療者。
(2) 曾接受 bortezomib 治療失敗,但有嚴重心血管共病無法接受 carfizomib 治療
之病患。(109/3/1、112/4/1)
2.前述病患若於第二線治療使用,則需為具高風險細胞遺傳異常的病人群 (包括具 del
(17p)、t(4;14)、t(14;16)及1q21 amplification 等染色體變化者);若為第三線
以上治療使用,則不需為具高風險遺傳異常者。
3. 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:(109/3/1、112/4/1)
(1) 初次申請以4個療程為限,且需同時符合下列Ⅰ.與Ⅱ.的條件:(109/3/1、
112/4/1)
Ⅰ.具有下列任一疾病惡化的指標: 病患開始治療前須在連續2次評估中均符合同
一指標 (但若為 plamacytoma 體積增加,或是新產生的 bone lesion(s)或新
plasmacytoma,則僅需1次評估):(112/4/1)
.若前一線治療中 M component 最低值≧5 g/dL,血清 M 蛋白需增加≧1 g/dL;
若前一線治療中 M component 最低值<5 g/dL,血清 M 蛋白需增加≧0.5g/dL。
.Urine M-protein 需增加≧0.2 gm/24Hr,且需較前一線治療中的最低值增加
≧25%。
iii.在 non-secretary myeloma 病患,骨髓漿細胞 (plasma cells)之比例絕對值
增加≧10%,且需較前一線治療中的最低值增加≧25%。
iv.新產生的 bone lesion(s)或 plasmacytoma;且須經病理切片證實。
v. Plasmacytoma 體積增加≧50%。
vi.周邊血液中漿細胞比例≧20%或漿細胞絕對值≧2000 cells/μL。
Ⅱ.出現下列任一臨床症狀:(112/4/1)
.新產生的 bone lesion(s)或 plasmacytoma;且須經病理切片證實。
. Plasmacytoma 體積增加≧50%。
iii.高血鈣(corrected serum calcium>11.0 mg/dL 或 2.75 mmol/L)。
iv.貧血(Hemoglobin 下降幅度≧ 2gm/dL 且無其他原因可以解釋)。
v.腎功能惡化(eGFR 需下降幅度≧25%),且無其他原因可以解釋。
vi.出現其他 end-organ dysfunctions。
(2) 後續每次申請以4個療程(每療程為4週)為限,續用申請時必須確定
paraprotein (M-protein)未上升(即表示對藥物有反應或為穩定狀態)或對部分
non-secretory type MM 病人以骨髓檢查 plasma cell 為療效依據,方可繼續使
用。(109/3/1、112/4/1)
(3) 每人終生以12個療程為上限。(109/3/1、112/4/1)
4. 除 lenalidomide 外,本案藥品不得與其他蛋白酶體抑制劑(proteasome inhibitor)或
免疫調節劑(immunomodulatory drugs)併用。(109/3/1、112/4/1)
5. 112年3月31日以前已核定用藥之病人,得經事前審查核准後,使用至總療程上限(即
終生12個療程)或使用期間發生疾病惡化為止。(112/4/1)
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
109/3/1112/4/1
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
Powered by: JIL, TVGH Dep of Oncology, 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