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健保署最後修訂
- 114/10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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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# Momelotinib 9.127.Momelotinib (如 Omjjara):(114/10/1) 1.用於未曾接受 Janus 激酶抑制劑(JAK inhibitor)治療或曾接受 ruxolitinib、 fedratinib 治療後不耐受或有禁忌症,且為 International Working Group(IWG) Consensus Criteria 中度風險或高風險之骨髓纖維化,包括原發性骨髓纖維化、真 性紅血球增多症後骨髓纖維化、或血小板增多症後骨髓纖維化等疾病所造成脾臟腫 大(symptomatic splenomegaly)及/或其他相關全身症狀且不適於接受幹細胞移植 (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)且併有中至重度貧血之成人病人。 (1)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每次申請之療程以6個月為限,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 料及症狀改善之病歷紀錄,每6個月評估一次。 (2)用藥後第一次評估時,需達到症狀反應(symptom response)或脾臟體積無惡化兩 者之一,且同時無 AML tranformation,方得以繼續使用。分別定義如下: Ⅰ.症狀反應:MPN-SAF-TSS 分數或 MPN-10與治療前基準值相比,需下降超過50%。 Ⅱ.脾臟體積無惡化:使用電腦斷層評估,脾臟長度未增加超過治療前基準值之40% 以上(或體積增加未達25%以上)。 Ⅲ.AML transformation:骨髓中之芽細胞≥20%或血液中之芽細胞≥20%合併芽細胞 數值≥1×109/L。 (3)用藥後第二次及其後的評估,必須顯示無疾病惡化(無症狀惡化且脾臟體積無惡 化,並同時無 AML transformation),方得以繼續使用。分別定義如下: Ⅰ.無症狀惡化:未出現新症狀,且 MPN-SAF-TSS 分數或 MPN-10未超過治療前的基 準值。 Ⅱ.脾臟體積無惡化:使用電腦斷層評估,脾臟長度未增加超過最佳反應(best response)時之脾臟長度40%以上(或體積增加未達25%以上)。 Ⅲ.AML transformation:骨髓中之芽細胞≥20%或血液中之芽細胞≥20%合併芽細胞 數值≥1×109/L。 IV.每日限給付1粒。 2.本藥品與ruxolitinib、fedratinib用於中度風險或高風險之骨髓纖維化治療時,僅 得擇一給付。Ruxolitinib、fedratinib 治療後如疾病惡化不得換用本藥品。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114/10/1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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