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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14/12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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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# Trastuzumab 9.18. Trastuzumab (如 Herceptin):(91/4/1、93/8/1、95/2/1、99/1/1、99/8/1、 99/10/1、101/1/1、105/11/1、108/5/1、109/2/1、111/12/1、112/10/1、 113/8/1、113/12/1、114/1/1、114/5/1、114/12/1) 1.早期乳癌(99/1/1、99/8/1、99/10/1、101/1/1、111/12/1、112/10/1、113/8/1、 113/12/1、114/1/1、114/12/1) (1)外科手術前後、化學療法(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)治療後,具 HER2過度表現 (IHC3+或 FISH+),且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,作為 輔助性治療用藥:(99/8/1、99/10/1、101/1/1、111/12/1、112/10/1、 113/8/1、113/12/1、114/1/1、114/12/1)。 I.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(pCR),下列 i.~iii.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之總療程合併 計算,依藥品仿單記載以18個療程為上限:(113/8/1、113/12/1、114/1/1、 114/12/1) i.本藥品 ii.pertuzumab 與 trastuzumab 併用 iii.pertuzumab 與 trastuzumab 皮下注射複方製劑(如 Phesgo) Ⅱ.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(non-pCR),本藥品與 trastuzumab emtansine 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,依藥品仿單記載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 限,其中 trastuzumab emtansine 以14個療程為上限。(113/8/1、113/12/1) (2)外科手術前後、化學療法(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)治療後,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之早期乳癌患者:(111/12/1、112/10/1、113/8/1、113/12/1、114/1/1、 114/12/1) Ⅰ.HER2過度表現(IHC 3+或 FISH+)。 Ⅱ.雌激素受體(ER)為陰性。 Ⅲ.腫瘤大於2公分。須經乳房超音波或乳房 X 光攝影或核磁共振診斷。 Ⅳ.且未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,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。 Ⅴ.依下列條件之一使用(113/8/1): i.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(pCR),本藥品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以9個療程為上 限。 ii.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(non-pCR),本藥品與 trastuzumab emtansine 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,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,其中 trastuzumab emtansine 以14個療程為上限。 2.轉移性乳癌 (1)單獨使用於治療腫瘤細胞上有 HER2過度表現(IHC3+或 FISH+),曾接受過一次以上 化學治療之轉移性乳癌病人。(91/4/1、99/1/1) (2)與 paclitaxel 或 docetaxel 併用,使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轉移性乳癌病 患,且為 HER2過度表現(IHC3+或 FISH+)者。(93/8/1、95/2/1、99/1/1) (3)轉移性乳癌且 HER2過度表現之病人,僅限先前未使用過本藥品者方可使用。 (99/1/1、108/5/1、113/12/1) (4)若先前使用過 docetaxel 及 pertuzumab 與 trastuzumab 併用或 docetaxel 及 pertuzumab 與 trastuzumab 皮下注射複方製劑(如 Phesgo)併用達18個月上限仍未 惡化者,得再次申請本藥品。(108/5/1、113/12/1) 3.轉移性胃癌(限 IV 劑型) Trastuzumab 合併 capecitabine (或5-fluorouracil)及 cisplatin 適用於未曾接受 過化學治療之 HER2過度表現(IHC3+或 FISH+)轉移性胃腺癌(或胃食道接合處腺癌)的 治療。(109/2/1) 4.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核准後早期乳癌及轉移性胃癌每24週、晚期乳癌每18週須 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,若疾病有惡化情形即不應再行申請。(105/11/1、 114/5/1)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91/4/193/8/195/2/199/1/199/8/199/10/1101/1/1105/11/1108/5/1109/2/1111/12/1112/10/1113/8/1113/12/1114/1/1114/5/1114/12/1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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